公告日期:2019-03-08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基金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拟增加下述机构为旗下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合作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称、上线产品及上线时间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上线产品基金代码上线时间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
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4585/004586
2019年3月8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2019年3月15日
一、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9年3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柜台及非柜台渠道申购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最低1折;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柜台及非柜台渠道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定投”)申购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费最低1折。
自2019年3月15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9年3月15日起,个人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光大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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