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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8 09:18:05 股吧网页版
关于直销渠道开展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8

  关于直销渠道开展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鹏扬利泽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
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
销柜台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扬汇利”) A 类基
金份额(基金代码: 004585) 及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扬利泽”)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4614) 进行费率优惠,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17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网上交
易系统申购鹏扬汇利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4585) 按照下表费率执行:
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08%
100 万≤M<300 万 0.05%
300 万≤M<500 万 0.02%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鹏扬利泽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4614) 按照下表费率执行:
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04%
100 万<=M<500 万 0.02%
500 万<=M 1000 元/笔
二、重要提示
1、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
整。
2、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3、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
咨询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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