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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0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
书》 等相
关法律文件的规定,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鹏
扬汇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鹏扬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 1 万元。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仅针对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
予以调整。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 www.pyamc.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 400-968-6688)咨询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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