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3
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3日
一、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90号文注册,于
2017年7月2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
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由基金管理人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止2017年11月29日,本基金已经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5日,并于2017年12月6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5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的《关于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7年12月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鑫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鑫华债券
基金主代码00457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28日
2017年12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31,100.0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
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
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
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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