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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3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等安排的公告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期运作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
2017年9月27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
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期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
截至第二期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即2017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
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下一运作期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将拒绝投资人在2017年10月
11日的申购申请,对于在2017年10月11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按人民币1.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予
以强制赎回,赎回款项及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未付收益将在该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起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
出。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运作期的安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公告,进行下一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下一运作期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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