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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8 08:15:43 股吧网页版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8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5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
及《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0 月 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0 月 9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投资者在直销机
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
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
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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