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2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550)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00455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6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若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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