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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1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量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12926 民生加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012927 民生加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013031 民生加银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013032 民生加银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004532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004533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008291 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008292 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690008 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11607 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二、调整方案
1、申请申购基金的最低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 份,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 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 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公司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申购金额原则仅限于本公司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免长话费)
3)客户服务邮箱: services@msjyfund.com.cn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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