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
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1、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原法律文件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原法律文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94号文注册的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7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2018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信诚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1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新丰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5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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