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0
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6】1173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正式生效。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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