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0
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6】1173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正式生效。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