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永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7
关于调整鹏华永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托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永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低至0.3%,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低至0.1%。
二、《鹏华永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金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费用与税收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 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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