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17年11月8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对《托管协议》中第七章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有关内容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T 1日直销申购资金、T 2日代销申购资金及T 2日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T 1日赎回资金、T 2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资金资产的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6:00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行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16:00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修改为: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T 1日直销申购资金、T 2日内代销申购资金及T 2日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
T 1日赎回资金、T 2日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资金资产的转换费)的
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6:00前从基金清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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