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关于《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正 式
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7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并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
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目前,本基金已依法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回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
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6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关于《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5、《关于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
函【2018】778 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
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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