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6
关于修改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1 和附件 2。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为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 2019 年 10 月 26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斜体字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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