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08 11:26: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8

   关于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盛杰一年期

基金主代码:00446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目前,本基金处于第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9日,

其中,赎回期间为2018年5月2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5月8日(含该日),

申购期间为2018年5月2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5月29日(含该日)。若本

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每年的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5月2日(含该日)至2018年5月29日(含该日),其中,赎回期间为2018年5月2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5月8日(含该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