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鑫元瑞利
基金主代码0044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4月14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4月14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将被视为下一个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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