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3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
基金主代码 0044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银
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消费新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
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和本基金当日的申购金额上限,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本基金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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