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增浦发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浦发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
2024年12月3日起,浦发银行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 017939
1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 004449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E类 017940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
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日期、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以
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
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