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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17:00止。 2020年4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
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3月23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
总份额为300,261,748.07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0,074,000.00份,占权益登
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4%,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
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0,074,000.00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
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
于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议
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20年4月20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永安18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
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
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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