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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23 07:48:06 股吧网页版
融通基金关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新增开通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23

融通基金关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新增开通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
基金E类份额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决定自3月23日起,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新增开通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
基金E类份额(以下简称“汇财宝货币基金E”)的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
间,在符合限额的条件下,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在当日将所持货币
基金份额赎回,并将其持有货币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给本公司的行为。本公司在
当日向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并办理基金份额赎回业务。份额
赎回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二、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备注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
161608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
161615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E类基金份额
004399
新增开通
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快速赎回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业务办理时间及适用限额:
每个自然日0:00-24:00均可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如有变更,请以本公司
的最新公告为准。
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每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1,000,000
份(含),且累计申请笔数不超过10笔。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
整上述业务限制。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
五、收费方式:
投资者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
行公告。
六、业务规则:
1、从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将
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收益。
2、投资者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申请日赎回所持有部分份额的,快速赎回份额在上
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日前一个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于
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3、投资者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申请日赎回所持有的全部份额的,快速赎回份额之
前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并入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4、其它未尽规则详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
则》。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须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公司的《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2、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第三方通讯故障;
(2)银行系统阻塞;
(3)合作的划款银行系统暂停服务;
(4)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5)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
规规定进行通知或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rtfund.com;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九、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
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
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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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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