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0
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87号《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注册,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18年4月1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2018年4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2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目录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1
1、重要提示......1
2、目录......2
二、基金概况......3
三、基金运作情况......3
四、财务会计报告......4
五、清算情况......4
1、清算费用......5
2、资产处置情况......5
3、负债清偿情况......5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6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7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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