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7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
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30日证监许可[2016]1987号文注册,基金合
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基金代码:0043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0:00起至2018年
4月18日17:00止。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客户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2期9层
联系电话:4007004518(免国内长途话费)、95105680(免国内长途话费)、021-38789555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68883069
请在表决票或相关文件表面注明:“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富兰克林国海恒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23日,即2018年3月23日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ftsfund.com /)等方式获取表决票。(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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