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1204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41204 更新)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12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2946 号文
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及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整和市场利率的波动构成本基金的利率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不属于基金托管人法定复核责任范围且其不掌
握相关信息的内容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43
七、基金的募集 ...... 44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
十、基金的投资 ...... 5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十七、风险揭示 ...... 81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8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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