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65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76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11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1312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615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918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120
九、基金收益分配2726
十、基金信息披露2827
十一、基金费用3029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231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332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433
十五、禁止行为3736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837
十七、违约责任4039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424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342
二十、其他事项4443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鉴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博时汇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1998】2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邮编210005)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邮编210005)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14]6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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