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3
关于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直销中心开展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
15日起开展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中心的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363(A类);004364(C类))
二、适用渠道
直销中心
三、优惠时间
自2017年11月15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享有如下优惠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费率详情如下:
持有期限原费率计入基金资产比例优惠后费率
T<30日0.30%100%0.30%
30日≤T<90日0.30%75%0.225%
90日≤T<180日0.30%50%0.15%
180日≤T<365日0.10%25%0.025%
365日≤T<730日0.05%25%0.0125%
T≥730日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不低于按原赎回费率计算的应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即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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