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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22 08:50:15 股吧网页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2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2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29 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以及《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以及《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17 年 5 月 29 日提前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网站( www.orient-fund.com 或者 www.df5888.com)查询相关信息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
原则,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和基金的投资价值,在对认购、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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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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