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5-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11-29
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3 日《关于准予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21 号)的
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资产支持
证券、流通受限证券等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银河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3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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