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8
关于开放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
常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
基金主代码 0043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2 日常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 份,若某投
资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丌足 1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0 份时,若当日该
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
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 年以下 0.50%
1 年(含)至 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0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幵扣除相应的费用(如
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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