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7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示
1、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申请于2016年12月15日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3090号文准予募集注
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的认购代码为004354。
5、 本基金自2017年04月10日至2017年04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
心、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开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募
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9、 登记机构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
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0、 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元 (含认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11、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
销。
12、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