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4
关于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4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3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含该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含该日) 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 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
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
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
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
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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