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0
博时广利纯债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9 月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广利纯债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广利3 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433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2 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博时广利纯债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博时广利纯债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 年9 月13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011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20,868,420.19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
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06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 年度的第5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9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9 月25 日
除息日 2018 年9 月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9 月27 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 年9 月
25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于2018 年9 月26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9 月27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 年9 月25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