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6
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广利 3 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43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
公告依据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29 日
注:(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10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及持有人大会决
议表决通过,博时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变更注册为
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博时广利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
公开销售;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
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 2021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止。本基金本
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共 1 个工作日。开放期
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含该日)三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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