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6
国联安 鑫怡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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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16]
3174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
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
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证
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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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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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 6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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