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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3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改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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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2426号文准予募集,《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生效。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和《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
管协议》”)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相关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
订内容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长盛盛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
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2018年3月30
日起生效。
3、自2018年3月30日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前述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
2018年3月29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2018年3
月29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转换业务涉及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相关规则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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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010-62350088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附件1:《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2:《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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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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