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8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盛瑞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3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19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7,940,986.1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794,098.6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盛瑞混合 A 长盛盛瑞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310 00431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43 1.033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7,940,130.75 855.3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700 0.2700
注: 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
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
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基准日本基金( A 类)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299 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 A 类基
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90.30%;本基金( C 类)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291 元,本次收
益分配中每份 C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92.78%。
4、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除息日 - 2017 年 7 月 3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8 月 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8 月 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8 月 2 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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