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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8 07:22: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A类、B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与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关于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

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
并调整 A 类、B 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
额与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取消华
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与最低持有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

本基金取消 A 类及 B 类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即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
份额不再进行自动份额类别的调整。

即当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当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285)销售服务费为 0.25%/年,B 类
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286)销售服务费为 0.01%/年。本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后,如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适用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可先办理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后再办理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二、调整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管理人调整 A 类、B 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原 10 元调整为 0.01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原
10 元调整为 0.01 元;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由原 500 万元调
整为 0.01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原 100 元调整为 0.01 元。

三、调整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调整 A 类、B 类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份额,均调整为 0.01 份。即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本
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四、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1、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升降级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咨询相关情况。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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