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7 09:05:21 股吧网页版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7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一、重要提示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09 号文准予注册,自
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7 日,自 2023 年 7 月 8 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关
于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新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3 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间的灵活配置和多
样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