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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19

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13日证监许可
【2017】115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19
七、基金的备案2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3
九、基金的投资31
十、基金的财产39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40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4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4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48
十六、风险揭示53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5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5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1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3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85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86
二十三、备查文件 8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宝兴业新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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