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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3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4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方红
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注:(1)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到
期开放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含),共计 10 个工作日。
(2)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含)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
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 36 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3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 3 个封闭期和 2 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12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 24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 5 至 10 个工作日,每个到期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开放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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