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09:03:15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
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开混 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开混
称 合 A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4276 00427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和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 2024 年度开放期定为: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共计
2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2 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 9:00 至 11:30,13:00 至 15:……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