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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08 13:20:33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18/05/08)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8

  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应当在出现基金终止事由后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鉴于本基金已出现基金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
年5 月7日,并于2018 年5月8日进入清算程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A类:中信建投睿康A;C类:中信建投睿康C
基金代码:A类:004268;C类:00426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信建投睿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睿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
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5月7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
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5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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