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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25 07:19:42 股吧网页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民丰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金
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
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8 日

注: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至 18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

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可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开放
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自 2022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
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
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如有)为 5 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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