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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办理本公
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海银基金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托管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期内或设置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或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通过海银基金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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