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6 09:13:27 股吧网页版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尚智逢源(北京)基金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尚智逢源(北京)基金有限公
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尚智逢源(北京)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智逢源”)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与尚智逢源的基金代理销售合作关系并停止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双方决定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前,将通过尚智逢源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
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后续由本公司办理本基金交易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官方网站:www.cgf.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