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9
兴业稳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业稳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19】2044 号文准予
变更注册。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失效,《兴业稳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兴业稳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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