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2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8月10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
人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8月11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14日,即在2017年8月1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
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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