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长金通” 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22年2月18日起增加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参加“长金通” 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参与转换业务的基金
自2022年2月18日起,本公司“长金通” 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将开通长信消费精选量
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
013153)、长信医疗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
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
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
与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
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
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基金、长信纯债壹
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
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
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 (E类代码:004651)、 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 (A类代码:
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
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
额 (E类代码:006397)、 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 (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
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
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中证转债
及可交换债50指数基金、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基金、长信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基金、长信
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添利安心收益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
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
债券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基金、长信低碳环保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
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881)之间的双向转换,具体可
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人可将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
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
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
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
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转换至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先进装备三个
月持有混合基金,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旗下同一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无法互相转换。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