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0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
目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1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7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15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16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18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21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23
八、争议解决方式......24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25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转让或者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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