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25 12:24:53 股吧网页版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5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增
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民生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将增加民生证券为代销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江信增利货币 A 004185
江信增利货币 B 004186
二、 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 投资者可在民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账户的开户及基金
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各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请以本公司、 民生证券
相关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 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投资者通过民生证券申(含定期定额申购)( 认)购本基
金的, 具体费率折扣以民生证券活动为准。 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76 / 400-619-8888
网址: www.mszq.com
2、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2-0583
网址: www.jxfund.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